“送各位一个好消息,今天跟最高院的朋友一起吃饭。席间听到一个好消息,明年民法典的配套司法解释有八千多条。”俗话说得好,专业选的好,天天在高考。学法律挺好,就是头发少。民法典还没学完,司法解释又来了…多少法律人呜呼哀哉…不过好消息是,前面这个“好消息”被最高院的同志辟谣了:
看起来,司法解释确实要出,是不是八千多条尚无定论,目前来看是把已出的司法解释进行修订,不过这学习也是个大工程。其实关于司法解释如何适用,最高院刘贵祥专委已经在文章中说过:由于《民法典》的编纂仅仅是对上述九部法律进行了适当修改,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原来根据上述九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在《民法典》施行后并非当然失效,只要是不与《民法典》相冲突的规定,就仍然可以继续适用。也正因为如此,不仅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启动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,也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抓紧时间清理各种指导意见、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,目的在于废除与《民法典》不一致的规定,保留仍然可以适用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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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尊敬的X法官,你的案件超审限了,请及时处理!
9、通过一起民间借贷申诉案,检察官发现25件虚假诉讼案,有法律工作者参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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